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

Samsung Galaxy Tab 10.1

這個Samsung Galaxy Tab 10.1是買給內子用的。可能內子用開samsung的手機,欣以她用起來得心應手。

跟我的Asus Transformer比較,Galaxy比較短,也比較輕,拿在手裡真的輕鬆很多。功能和速度上我覺得分別其實不是很大。拍照的質素跟Transformer也差不多;這裡是指用各自的螢光幕來觀看,比不上在ipad上看的照片的清晰。

不過TransformerGalaxy還是有一些分別。眾所周知的是Galaxy並無外置記憶體的插口。雖然號稱有sd card的接駁器可以另外選購,但是在市面上並無發售。

另外,按上Galaxy右下角,可以打開設定,即時控制GPSWifi等等的開關,不過在Transformer的右下角,只有打開外置記憶體的按鍵,和電量,wifi的現況顯示,要多按一下才可以進入設定。

Galaxy其實有一樣在雜誌和報章上很少被提及的功能。打開左上刀 的「+」,在「更多」的選項裡有一個Kieswifi 程式,如果在家中的電腦中又安裝了Kies的程式的話,將兩個程式打開,就可以用wifiGalaxy和家中的電腦連上線,可以做無線傳輸。雖然Galaxy並無外置記憶體的插口,把家中電腦的數據抄到平板電腦上並不是大問題。我在自己的Transformer上找不到類似的程式。

以前提到過我在自己的平板電腦上用Rockplayer Litemkv格式的日劇時,會出現窒格的情形,後來發現是我錯誤設定的後果。我用了程式的軟解來解碼,後來改回用平板電腦的硬解來解碼,看日劇又變得順輰了。特此更正我之前的評語。

總結:
我喜歡這件產品嗎?喜歡
我有後悔買這件產品嗎?沒有,因為內子很喜歡
我會推薦這件產品嗎?會,相較下,我不會再推薦Asus Transformer
我會因為這件產品而提昇生產力嗎?不會,不是我在用嘛

2011年9月18日 星期日

Talking About Detective Fiction

書名:Talking About Detective Fiction
作者:PD James
出版社:Knopf e Book
版本:Kindle

這是我的第一本Kindle電子書。讀這本書的時候,我認清楚了一件事實:我的英文很差,非常的差,無可救藥的差。

我一直很怕讀英文書,因為我讀英文書的速度及不上我讀中文書的速度。有些時候寧願等中文版本也不想讀英文版。但是家中的書櫃不勝負荷,實在難以再買大量的實體書回家擺放,只好著眼在電子書上。翻譯的中文電子書又真的很難找到。在要買甚麼電子書的問題上,我想了很久,最後決定了買這本已出了中文翻譯版本的書。我想我看過這麼多的偵探小說,要看一本評論偵探小說的英文書應該不是問題。結果我錯了,我的英文太差,跟本是無資格讀任何的英文書。

我想Kindle的好處是它的書不太佔用實體的位置,另外它容許讀者把書下載到不同的地方。我在自己的iphone和平板電腦都下載了這本書,沒有帶平板電腦出街,也可以用iphone讀書。另外,它又容許讀者在書上劃線,註解。這些劃線,註解又可以跟其他人分享。最大的好處是它有字典功能,不用轉換app也可以很快的查到生字。總的來說,我滿意用Kindle來看書〔有中文的電子書就更好〕。

PD James〔詹姆絲〕被譽為阿喜莎克莉斯蒂之後,英國女性寫偵探小說的第一人。我曾經讀過她的「死亡的滋味」,並不覺得很出眾,以後就沒有再看過她的書。這本書是她應圖書館的邀請,寫關於偵探小說的書。

她先介紹了偵探小說的起源,跟罪案小說的分別。她介紹了偵探小說的黃金年代,英國的四朶金花〔這是我自己起的名字,指的是書中提到的四名寫偵探小說的殿堂級女性,依次為克莉斯蒂,桃樂絲榭爾絲Dorothy Sayers瑪格瑞艾林罕Margery Allingham,奈歐‧馬許Nagio Marsh〕;詹姆絲又為欣賞偵探小說提供了另一個視點:為甚麼有些偵探小說可以留傳下來,有些卻在歷史的洪流中消失。當中的差異就是故事中的文學性。有文學性的偵探小說不是用文字堆砌出令人心寒的氣氛,就是用故事記錄了一個又一個的年代。

這一段對我來說有啟發性。我從來不喜歡日本的推理小說〔很少人會說日本的偵探小說〕,因為社會派的作家在日本的黃金年獨大。故事的社會性比兇案的佈局手法佔有更大的比例。東野奎吾的「名偵探的守則」就是寫來恥笑偵探小說的各種佈局。我卻時常在想,如果我要讀一本含有強烈社會性的書,用不著讀一本偵探小說。正如詹姆絲在書中提出的一樣,偵探小說的流行,其中一個原因是當時的人想得到一種脫離了現實的娛樂,無論在書中死了多少的人,命案是多血腥兇殘,最後小鎮都可以回復昔日的寧靜。

詹姆絲又用偵探小說說明小說的三大元素:setting viewpointpeople。這一段適合有興趣寫小說的人讀一下。她也解釋了為甚麼有些人對偵探小說愛得要死,有些人卻次嗤之以鼻。

書中最有趣的地方是提到很多在黃金年代的小說的佈局,手法,在現今的科學角度來說都其實是不成立的。

書中最奇怪的地方是介紹了美國的硬漢〔Hard boil,我不明白為何台灣要譯作泠硬,這個英文字沒有一點泠的意思〕偵探小說。我始終認為美國的硬漢小說跟英國傳統的偵探小說風馬牛不及,著重的是用小說講出社會的陰暗面,也反影了美國人不喜歡用頭,只愛用拳頭的風格。我本來以為書中跟著會提到美國的昆恩和法國的西姆農,不過讀完整書也見不到他們出現,我會說這是書中忽略了的地方。

最後,我雖然以為我讀過不少偵探小說,但是說中提到的不少名家的名作我是從來沒有聽過,更不要說有沒有讀過。因為這本書,開啟了我這隻井底之蛙的眼界,原來還有很多出色的經典偵探小說等著我。

總結:
我喜歡這本書嗎?喜歡,這是偵探小說迷應該要讀過的一本說
我有後悔買這本書?沒有
我會推薦這件產品嗎?會,但只會推薦給其他跟我一樣,對偵探小說愛得要死的人
我會因為這件書而提昇生產力嗎?不會
我會因為這本書而開始讀作者其他的書嗎?多數不會,但可能會再讀一次她的「死亡的滋味」

快碼輸入法

我是由第六代的快碼輸入法開始使用,一直用到現在的第九代。其間也有用安裝在usb記憶體的快碼輸入法,也有在網上找到過一個叫快碼二千的版本。



第六代的輸入法的軟件程式比較原始,一個軟件可以安裝在多部電腦,現在的一個軟件只可以安裝在一部電腦。而且,以前的版本安裝後是不可以移除的。我本來不準備買第八代的,只想買一個可以安裝在usb的版本,方便在不同的電腦上使用。但是在專買店的職員說買第八代的快碼輸入法,有usb版本的作為贈品,所以就買了。這個第八代的程式 安裝在windows 7之後並未能够運作。最近出了第九代,就用第八代的注冊碼再補錢換了第九代。

安裝了的第九代運作正常;另外,它的界面有了明顯的改變,打字時出字和選字的界面跟倉頡輸入法有點相似。它的相關詞看來好像有學習功能。當然,還有一大堆沒有用的功能附送。

我在我的Transformer平板電腦也安裝了快碼輸入法的試用版。起初我說這是趕客之作,因為觸控鍵盤是出奇的細小,跟本是打不了字。後來發現大小是可以自行調教,那為甚麼不可以by default是大一點的鍵盤。這個設計錯誤的結果是很多人在android market留言說鍵盤細小打不了字,形成了負面的言論。

我只是從來不明白為甚麼有人會學倉頡輸入法。

我最初是在報上見有人說快碼輸入法容易學,一直不清楚容易學在甚麼地方;只知道當時的報紙很多時候都有報導說小孩學倉頡輸入法打字,比成年人打得更快。我時常在想那是因為倉頡輸入法在解碼上不合中文字的原則,所以作為一張白紙的小朋友在學習上有優勢。

我最後是因為不喜歡在原稿紙上改來改去,抄來抄去,想著日後在電腦上打字在可以提昇效率,終於立下決心去買了一個第六代的輸入法去學習。

我記得我花了幾晚去記字根,後來在電腦上胡亂的打些字,甚至沒有做完說明書上的練習,甚至沒有讀完整本說明書,我就這樣學會了。一個星期後我又回專門店,買了印上快碼輸入法字根的專用鍵盤 〔我從來沒有把送的字根貼紙貼上自己的鍵盤,難看死了〕。

我想我喜歡快碼輸入法是因為字根容易記,折錯字也可以找到想打的字,另外同音字,關連字,英文翻譯,百撘字根等等也提昇了出字的能力,減低打字出錯的機會。也因為這些功能,我才知道「着」應該使用「著」。

一個輸入法易學但是不普及,其中也有它的原因。網上就有很多用家批評這家公司現在只做九方輸入法〔該公司的另一個產品〕的推廣,快碼輸入法已經被放棄了。但是從現到第九代的界面改變,看起來又不是這樣的事。

可能要付費購買也是一個原因。有一次跟日本朋友閒談,說我用的中文輸入法要另行購買,他知道後顯得十分驚訝 。如果付費是原因的話,也很難明白有人會買手寫的輸入法。我的弟弟常說,無論寫字有多快,也不可能一分鐘寫到九十多字,只有打字的輸入法可以做到〔當然我是做不到的〕。

很多時候經過電腦商場時,看見過有人見到推廣員的介紹後買回家〔不過多數是買九方輸入法,快碼輸入法是被半放棄的了〕,但是這樣的推廣的成效有多大?特別是年輕的一代早被低效率的倉頡輸入法毒害了,要他們花錢買一個輸入法回家重新學習是難以相像的一回事。

這家公司應該改變推廣的目標羣,以中老年人,小學生等等作為推廣目標,主動派人到學校,社區中心,教他們知道學倉頡不如果快碼〔例如一斑教倉頡,一斑教快碼輸入法,一星期之後決勝負〕;買手寫輸入法,不如買快碼輸入法。當然程式也要特價出售〔例如賤價出售給學會的人〕。另外也要吸收那些學不會倉頡輸入法的人,讓他們只道快碼輸入法他們的另一個出路,也要讓他們學會之後協助推廣,分享經驗。

只要一天有快碼輸入法使用,這個永遠是我的中文打字首選。

總結:
我喜歡這件產品嗎?喜歡,沒有它我打不了中文字
我有後悔買這件產品嗎?沒有
我會推薦這件產品嗎?會,只是從來沒有人聽我說
我會因為這件產品而提昇生產力嗎?會,沒有它我打不了中文字

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

一個人去跑步

書名:一個人去跑步 馬拉松1年級生
作者:高木直子
出版社:大田出版

嚴格來說,這一本書是漫畫,或者叫作繪本也可以,稱不上是文字書。

買這本書是因為在書局翻這本書時,發現作者是因為在電視上看到了東京馬拉松的直播,突然決定了要去參加馬拉松的故事。我決定了買這本書是因為她看到的東京馬拉松,應該是我參加的那一屆。我也其實是在隅而下在日本看了第一屆東京馬拉松的重播,才決定要跑馬拉松。我想知道我參加的馬拉松又如何啟發了另一個人參加馬拉松。

故事的發展是高木直子找來其他同路朋友一起練習,一年內由十公里比賽開始,一直去到參加夏威夷馬拉松,最後以朋友有幸參加東京馬拉松比賽作結。其間的故事,勾起了我的回憶。因為東京馬拉松是我參加的第一個馬拉松。

讀著作者的故事,發現日本的長跑賽事跟香港的有很大的分別。當地的比賽混合了地方色彩,例如比賽後去溫泉和旅行,又或者比賽後有新鮮摘下來的巨蜂提子。我很難想像在沙田比賽之後有雞粥送的情景。

高木直子又提到自己的一濶三大,買的各樣陪跑用具:手錶,服裝,腰袋,ipod等等。我也買了不少用品,十分同意腰袋是細的好,可以放水的腰袋真的不實用。我跟作者一樣,也有把ipod放洗衣機的回憶,只是我的ipod沒有死掉。

我也跟作者一樣,當日跑馬拉松時,在最後知道sub5無望時,只是想著為甚麼平日不多跑一點,多做運動〔當然,第二次再參賽時又是想著同樣的事〕。以為過終點時會激動得痛哭流涕,結果心情只是坦然。









每個人跑馬拉松的目的也不一樣。我是為了挑戰自己的意志力,高木直子是為了寫這本書和在練習後大口大口的喝啤酒和食餃子〔很奇怪的理由〕。再一次印證了只要做事有目的,又從中找到樂趣,再辛苦的事也可以完成。

能夠完成一件想完成的事,本身就是一個成就。在指定時間內跑完馬拉松,本身也是一個成就。

最後,書中提到有名教練教她們的跑姿時,提到前脚要脚跟著地,這跟我一直聽來的不同,pose running的作者更指這是運動員受傷的原因。要小心啊!

總結:
我喜歡這本書嗎?喜歡,這是一本回憶的書
我有後悔買這本書?沒有
我會推薦這本書嗎?會,推薦給其他跟我和高木直子一樣,突然想去參加馬拉松的人,這本書可以告訴人如何由零開始跑馬拉松,但要留意随時會一濶三大。
我會因為這件書而提昇生產力嗎?不會
我會因為這本書而開始讀作者其他的書嗎?如果是關於作者跑步的書:我會。其他內容的書:不會

後記:我打字真是很慢,自已的決心和意志力也不夠。我要再好好的努力一下。可以定時寫博客,本身也是成就啊!